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第四章 供热与用热的共同规定第二十九条有效供热单位对用热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维修、养护,应当按照规范进行设计,使用符合标准的设备、材料、器具,严格执行施工与技术规范。用户应当支持、配合供热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供热用热设施的检查、更新、改造、养护、维修。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9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