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金昌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章 促进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

有效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的公益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地方法规 · 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