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绵城市建设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免费业务培训。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