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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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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五条

有效

海绵城市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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