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第六条有效鼓励乡村旅游经营者依法成立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乡村旅游行业组织应当发挥作用,依法制定行业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和品牌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指导乡村旅游纠纷调解,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和市场竞争秩序,为会员创业创新、交流合作、人才培养等提供服务。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