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乡村旅游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主管部门需要具备专业技术条件的部门和机构提供支持的,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协作。对无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和规范的乡村旅游项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制定地方标准或者管理规范。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