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综合性激励扶持政策,充分运用专项资金等措施,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支持乡村旅游创业创新,增加乡村旅游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市、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乡村旅游消费促进政策,推动品质消费普及普惠,培育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