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行业协会、商事仲裁机构以及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经司法行政部门同意,可以设立商事调解组织,并依法登记为社会服务机构,开展贸易、投资、金融、交通运输、房地产、知识产权、技术转让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市场化调解工作。商事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可以收取调解服务费。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