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根据不同路段、时段的停车需求状况,道路停车泊位实行免费停放和收费停放两种方式。

公安机关会同区人民政府和发展改革、财政、城市管理等部门提出实行收费停放的路段、时段,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