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为业主多途径筹集资金提供支持。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建筑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