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建设单位采购电梯的选型、配置应当与建筑结构设计、使用需求相适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保障正常使用和安全、救援、消防、无障碍通行等需要。

车站、行人过街设施等公共交通场所安装的电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无障碍设计规范的公共交通型电梯。

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