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时,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警告、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立法权限和罚款限额的规定设定。

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