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准备/第一节 立法项目库和立法计划第十五条有效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立法项目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立法项目库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8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