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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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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沁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第二章 流域协同与规划

第十一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与上游同级人民政府在政府规章制定、规划编制、监督执法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

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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