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和改善沁河流域生态环境,规范流域保护、治理、开发、利用等活动,保障流域用水安全和生态健康,促进流域高质量发展,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