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弄虚作假,骗取人才政策优惠或者扶持资金的,由政策实施部门取消其获得的荣誉、奖励,追回其所获得的资金,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