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应当在地方性法规公布后的十五日内将常务委员会发布的公告、法规文本及其说明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方法规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