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权限和程序第五十三条有效地方性法规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部门、群体代表、人民团体、专家、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地方法规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5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