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区人民政府履行职责的评价范畴,相关部门、团体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作为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