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税务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陇南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
/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地方法规 ·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
第三十九条
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