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红十字会条例/第四章 保障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角膜等组织捐献以及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制定并推动落实无偿献血者、遗体和人体器官、角膜等组织捐献者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及其相关人员的奖励、优待政策。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