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红十字会财产的使用应当与红十字会宗旨相一致,并坚持必要、节约和规范的原则。

红十字会财产的收入和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政府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监督。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