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孔目江水体保护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孔目江水资源状况,协调孔目江流域内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开闸放水,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统筹生态、农业、工业用水等需求。地方法规 · 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