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石榴生产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