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挖掘“峄城石榴种植系统”作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科技价值,加强系统性保护和活态传承,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

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