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二章 种质资源保护与种植管理第十六条有效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为石榴产业发展提供气象预报和服务,及时做好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并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指导石榴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