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章 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第四十一条有效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燃气应急预案应当明确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应急供应方式、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应急储气能力,承担燃气应急储备责任和调峰供气责任。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27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