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农产品生产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的规定。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