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本条例施行前购买的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的,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照规定申请登记。

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