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加强文明校园建设,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一)坚持立德树人,培育优良校风、学风;

(二)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承教育,加强学生文明行为养成教育、礼仪礼节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三)完善校园文化设施,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培育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

(四)净化、绿化、美化校园环境,建设美丽校园;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防止校园欺凌,建设安全文明校园;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地方法规 · 那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