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促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推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