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森林条例/第四章 森林保护第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森林生态环境保护、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完善森林保护责任制。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