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茶产业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对在茶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