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