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东部新区应当依托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成都国际铁路港,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助力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打造面向“一带一路”的国际交通门户、国际消费目的地和国际交往平台。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