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东部新区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总牵引,围绕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发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陆海新通道联动发展重要枢纽优势和成渝相向发展重要支点作用,建设国家向西向南开放新门户、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新平台、成德眉资同城化新支撑、新经济发展新引擎和彰显公园城市理念新家园。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