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五章 监督保障第五十七条有效本省推进与长江三角洲等区域相关省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协作,建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数据共享机制,开展联合监测、检疫、除治。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