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护条例/第五章 供水保障与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供水单位做好服务区域内供水设施的安全工作,发现供水设施有异常的,应当及时通知供水单位。地方法规 · 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29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