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档案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未依法履行档案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毁、灭失的,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