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二条有效档案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下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二)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三)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四)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情况;(五)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六)对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情况。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