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条例/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第二十七条有效向社会公布档案,可以通过报纸、刊物、图书、音像制品、电视台、电台、新媒体平台等渠道,采取刊印、陈列、展览、宣读、播放、网络传播等形式。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