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鼓励和引导单位或者个人以投资、捐赠、认建认养等方式,参与公园广场的建设、服务等活动。认养树木、绿地或者捐赠设施设备的,可以在认养的树木上悬挂认养人的铭牌、在捐赠的设施设备上喷涂捐赠者名称;认养绿地的可以享有该绿地一定期限的冠名权。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