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公民应当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采取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减少日常生活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