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发挥文化对产业转型升级的积极作用,深入发掘唐山陶瓷历史文化资源的内涵和价值,提升陶瓷历史文化资源的功能和活力,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市场体系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具有中国北方瓷都特色的文化品牌。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