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第二章 专利促进第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管理部门应当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鼓励和支持专利权人依法实施专利开放许可,促进专利资源的共享和转化运用。鼓励和支持专利权人通过自主生产、技术合作开发或者采取专利权入股、质押、转让、许可等方式,促进专利转化运用。鼓励和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专利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