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根据需要设立党组织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加强对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审计质量控制、审计整改等重要事项的管理,研究内部审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将内部审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予以保障。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