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对内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

内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应当向单位审计委员会报告,并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通报。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