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第三章 审计方法和程序第二十六条有效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将内部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情况等资料报送审计机关备案。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