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第三章 审计方法和程序第二十四条有效单位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但是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购买服务的除外。单位应当对所购买的社会审计服务进行检查和监督,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