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护和管理第四十五条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负有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职责的部门举报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负有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职责的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